2018-08-05 00:00
来源:桂林市审计局
作者:admin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字体:
大 中 小】
打印
1、对被审计单位拒绝、阻碍审计监督检查行为的处罚。
2、对建设单位违反国家投资与建设管理法规行为的处罚。
3、对单位和个人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的处罚。
4、对单位和个人违反非税收入管理规定的处罚。
5、违规行为制止。
6、封存账册资料与违规资产。
7、财政预决算审计。
8、行政事业审计。
9、《审计法》以外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
10、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1、外资运用审计。
12、金融审计。
13、企业审计。
14、社会保障审计。
15、经济责任审计。
16、专项审计调查。
17、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
18、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
19、审计整改专项检查。
(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另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