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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人民政府:
现按要求将本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情况
(一)实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的动态管理
我局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2017年8月底前我局完成并公布了本局的两融清单,在桂林市审计局网站首页设置权责清单专栏。2018年4月,经市编办批复,我局调整完善“两单融合”权责清单并做好备案、公开工作。
(二)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我局因地制宜探索自然资源环境审计。围绕漓江流域自然资源保护、县域的主体功能区划及自然资源禀赋特征,市县区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市本级重点实施了恭城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11县及临桂区选取土地、森林、水域等自然资源入手,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开展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情况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监督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2018年我局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桂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起草《桂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并报政府审定。
2.实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2017年7月我局印发《桂林市审计局关于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通知》,明确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的“三统一”制度。
3.建立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2018年,我局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按自治区审计厅、市法制办、工商局、发改委等单位要求及时完成涉及产权保护、涉及著名商标制度等各类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情况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2015年,我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了《桂林市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决策程序;明确决策纠错和违反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追究行政决策过错责任等具体内容。2018年,我局对《桂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代拟稿)》、市本级审计项目计划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并如实记录集体讨论情况、决定。在《桂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代拟稿)》拟定之后,我局通过局网站进行公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并由法制机构对决策方案、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市政府于2018年12月29日通过并下发《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通知》(市政规〔2018〕35号)。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1.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2017年,我局完成建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制度的相关工作,印发《桂林市审计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桂林市审计局行政强制裁量权基准(试行)》,细化了裁量行为,量化了裁量标准。
2.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执行《桂林市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制度》等八项管理制度,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完成本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的编制工作,并在局网站设立行政权力专栏进行公布。2018年,我局根据自治区审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机关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印发《桂林市审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目录清单》,报法制办备案;对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出具法制审核意见。
(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1.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在局网站开设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公布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人员信息、审计结果等内容,并政府门户网站对部分审计项目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2.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我局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寓服务于审计中,在审计过程注重不断改进创新公正文明审计执法方式,积极推行人性化执法,采用行政指导、审计项目跟踪回访制度,以及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
(三)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我局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科学合理分解执法职权,根据本局执法机构的设置和执法岗位的配置,将其法定执法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
(四)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我局注重审计人员的执法经费和业务装备配置,合理安排执法装备配备,强化科技、装备在审计执法中的应用。2018年我局在探索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的过程中注重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等技术,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培训,邀请经验丰富的福建省南平市审计局人员介绍审计思路、方法并指导计算机操作,以信息化建设助推审计执法。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2018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认真完成市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受市政府委托将桂林市本级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局向桂林市政府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报告年度审计工作总结。2018年,我局完成并向法制办报送了《桂林市审计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我局多年来未涉诉,但始终高度重视并认真学习《行政诉讼法》,在严格控制审计执法质量的同时,做好防范涉诉准备,在思想意识上积极支持司法机关的依法监督。如果发生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必定依法答辩,提交证据、依据材料。做到单位负责人亲自出庭应诉,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人民检察院检查建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研究采纳工作。
(二)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
1.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制度
一是作为桂林市县(区)审计局的上级行政机关,我局一如既往地注重对下级审计机关的执法监督,对可能出现的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都做到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2018年,我局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职责,组织开展2017年度各县(区)审计机关审计执法质量和审计统计质量检查,对11县、6城区审计局上年度完成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专项审计(调查)、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围绕审计证据获取、审计程序执行等6方面进行检查。检查过程中对各县(区)审计机关的审计执法规范性进行现场点评、汇总通报检查情况。通过检查,有效促进我市各县、区审计机关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合规、审计证据适当充分、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适当、处理处罚恰当,审计执法质量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筛查自2017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已完成的项目案卷,经查,我局无涉及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行政执法案卷。
三是建立行政执法案件监督制度,规范行政执法个案监督,明确界定行政执法个案监督的范围、程序、手段和途径,统一规范行政执法个案监督法律文书。根据《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每个审计项目我局均严格履行审计执法程序,从编制审计项目计划到出具审计结果均按照审计专业执法要求完成。我局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根据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实际修订了审计通知书、审计取证单等审计文本参考格式和参考模板。2018年,我局无因行政不作为、执法违法或者不当被投诉举报的情形,也未接到上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转办的投诉举报,不存在被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责令改正的情况,无不及时自行纠正违法行为或拒不执行行政执法监督处理决定的情形。
2.强化专门监督
2018年,我局实施审计项目62个,促进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25392万元,审计后挽回(避免)损失1211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92条,提交各类专题报告、重要信息2篇。
持续加大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力度。按照审计署、审计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2018年审计的重点是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关注营商环境建设情况。重大政策落实跟踪审计报告揭示了政府债务、重大项目、污染防治、营商环境等重大问题28大类,审计成果获主要市领导批示3篇,审计发现问题均得到各县区政府、各市直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整改落实。
加强扶贫领域重点民生项目资金监督。一是加强“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审计监督。2018年开展了恭城县2016-2017年产业扶贫资金,及龙胜县、资源县2016-2017年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资金审计。重点揭示产业扶贫项目精准聚焦、执行国家扶贫政策、精准识别扶贫对象、资金效益等问题。提出审计建议9条,通过审计整改,促进财政增收节支31万元;推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6项。二是做好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及督促整改工作。通过审计整改,补发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02.75万元;追回多付的回购房款、多发放农村危房改造补助135.46万元;取消违规受助对象44户,收回欠缴租金3.83万元,有效纠正了发生在困难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确保各级专项资金精准落到解民困暖民心的帮扶实在处。
此外,我局积极推动政府投资审计转型升级,纠正项目执行建设程序、招标投标、质量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因地制宜探索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促进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营造良好自然生态;逐年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涵不断丰富和深化,有力促进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正确履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三)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我局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公布投诉、控告、举报电话和信箱,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的权利。我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设立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栏。我局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情况
(一)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调解工作,作为政府职能部门,我局将积极配合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我局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公布投诉、控告、举报电话和信箱,并在审计进行点张贴审计通告,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的权利。
(二)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多年来,我局虽然未收到审计复议案件但始终注重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成立了桂林市审计局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桂林市审计局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我局行政复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及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工作、规范行政复议审理工作、规范行政复议决定等内容。为提高依法履行行政复议的能力,设置法规科履行复议职能,配备专业人员处理审计行政复议事宜。推进行政复议人员职业化建设,实行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制度。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情况
(一)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1.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将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列入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举办以新宪法为主题的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切实把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落到实处。
2.加大执法人员法治学习培训力度。我局将通用法律知识、审计法律知识及各项新规融入教育培训当中,在开展的“全市审计系统2018 年度集中整训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培训”、“县区财政审计‘大数据’应用技术现场经验交流培训”、 “全市审计系统审计统计人员培训”等多项培训中,将各项法律法规融入到审计实例和案例当中,提升审计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素养和水平。
(二)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创新审计项目审理深化法治思维。我局创新审理理念,将审理工作关口前移,对我局部分项目在审计报告书面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之前,进行预审理。审理部门和业务部门,围绕审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适当等六个方面,充分探讨审计执法实务中需要改进和提高的环节,对审计报告正式交换意见稿中审计发现问题的定性、处理处罚是否准确、合法、适当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法治实践提高审计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2.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法律七进”,以国家扶贫日、三级联动为契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各种法律法规单行本,让广大群众更加清楚地认识宪法、民法、审计法等法律的相关内容,在潜移默化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提高审计人员自身法治素养。
八、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桂林市审计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定期主动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本地本部门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任务和措施。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我局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局长要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与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
(三)加强理论研究、典型示范和宣传引导
一是我局每年都根据自治区审计厅的要求完成审计理论课题的研究任务,2018年我局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撰写的论文《计算机技术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的应用》获得广西资源环境审计专题征文一等奖;量化审计信息的发布数,积极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
二是开展2018年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工作,全市审计机关共报送参评项目37个,评选出市本级优秀审计项目9个,表彰项目3个;县(区)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15个,表彰项目6个。
九、工作亮点
(一)起草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我局高度重视《桂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代拟稿)》起草工作,成立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多次开会征集各科室意见,局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汇报并提出具体指导意见,通过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之后,还面向各部门发出征询意见函,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我局在参考本地区及外省市相关条款基础上结合桂林实际,并注重与《桂林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衔接配套,对各部门反馈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积极采纳,力求《桂林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代拟稿)》科学、完整、合法、适用。
(二)推进审计执法信息化建设。我局在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开创性地将财政决算系统数据与数字化审计平台数据有机结合,全面实现对市本级100个一级预算单位和33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审计“全覆盖”。同时,对财政、税务、工商、电力等多部门进行跨行业数据对比分析,将涉及生态管理的环保、国土、农林、遥感影像等多部门数据搭建分析模型,有的放矢快捷锁定重点疑点,精准挖掘打击各类隐藏在数据底层的预算管理、公务结算、政府采购、自然资源资产等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
十、存在问题
(一)管理制度规范执行不够到位。一是近年来,我局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以控制审计执法质量,提高审计执法效率,但部分制度中的规定已与实际情况不符,尚需进行修改完善;二是制度执行情况不够理想,未能完全按照现行制度进行管理。
(二)审计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随着审计执法监督任务加大,审计全覆盖的施行,审计执法人员尤其是高素质复合型审计执法人员缺口开始凸显。同时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力度不够,一是由于审计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对于新进的审计执法人员需要进行多项业务培训;二是执法人员工作任务繁重,经常出差在外,很难集中统一参加相关业务执法培训,知识得不到及时更新,造成审计执法队伍的现状与目前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仍有一定差距。
(三)审计执法效率有待提高。一是审计任务重,时间紧,人员不足,导致部分项目进度有待提高;二是虽然近年来我局大力推行计算机审计,但是计算机审计人员力量与审计项目任务之间供需差距大;三是我局审计业务骨干被外单位抽调时间长、频率高,严重影响审计项目进度。
(四)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能力尚需加强。一是我局多年来未涉诉,也未接到复议申请,大家对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意识不强;二是相关专业培训重视不够,未进行系统性培训。
十一、下一步打算及其他报告内容
(一)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以贯彻落实《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和加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后续监督为基础,继续完善审计自身配套制度建设和审计系统法制监督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扎实、规范、有序、有效地开展。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科室绩效考核,促使制度落地。
(二)加强队伍建设。注重抓好审计干部的政治和业务理论学习,狠抓作风建设,注重年轻专业人员的招考录用。鼓励我局审计人员进行业务自学,创造条件实行外派培养,支持我局审计人员参加自治区审计厅、审计署举办的计算机审计培训班,培养我局计算机审计能手,并推行“传帮带”和实战练兵,增强我局审计实力。
(三)加大集中培训力度。一是对审计新进人员的基础性培训,结合自治区审计厅三级联动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大培训力度,夯实我局审计人才基础;二是对全局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根据审计发展的新要求,加大对审计人员关于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内容的培训力度;三是加大干部职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知识的培训,作为行政执法单位,将审计法律知识及新法律法规融入培训,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四)发挥审计在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我局将更加突出权力监督制约重点,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积极在全市县区全面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环境审计,全面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大民生事项审计和扶贫领域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助力精准脱贫攻坚目标实现。
(联系人员及电话:管匆 17777326652)
桂林市审计局
2019年 1 月 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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