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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审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1-14 15:16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桂林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试行)》(市政办〔2009153 号)及《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市政办〔201469 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执行《条例》,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努力把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推进审计机关的政务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本局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江建和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局政府信息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职责,局办公室、局人事教育科、局纪检室和局综合信息科和各业务科室密切配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国家审计署、自治区审计厅以及市政府信息领导小组对有关审计信息公开的要求以及我局的实际情况,先后制订了《桂林市审计局政务公开管理办法》、《桂林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桂林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桂林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桂林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桂林市审计局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制度》、《桂林市审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制度》、《桂林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桂林市审计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程序》、《桂林市审计局保密工作组织和保密工作规定》等十一项制度。2018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 号)的要求,制定了《桂林市审计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明确了“全面公开与审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重点专项资金审计结果,由我局承担的上级对市本级审计整改项目,尤其要加大问题典型和整改典型公开力度,促进政策落地生根”的主要任务,明确了需公开的内容,将公开要点进行任务分解,并逐一落实责任科室。

严格落实《桂林市审计局政务公开审批制度》、《桂林市审计局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桂林市审计局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制度》一系列制度,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安全。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情况

2018年,本局及时编制、更新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本市和我局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运行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载体主要是“桂林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和桂林市政府信息统一平台。针对我局审计实施时人员高度分散,有时审计组在外连续作业,容易形成信息沟通不及时、交流不畅的特点,2016年我局建立了数字化审计平台,实现了移动办公,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确保了信息发布的及时和准确。

二、各级各部门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本局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针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开展审计工作,促进相关政府信息公开。

我局主动公开了与审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2017年第四季度、2018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2017年度桂林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3个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2018年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定点单位招标公告、成交公告。另外,还积极配合市政管办推进被审计单位整改结果公开,提供了被审计单位名单,年底及时发函给各被审计单位督促提交整改公告,同时在进行审计时,也将该事项及时告知被审计单位。

三、主动公开审计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桂林市审计局”网站和桂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21条,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及时更新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的内容,在主动公开的内容覆盖我局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全部类别,主要是:审计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领导班子成员及其分工、政策解读、权力和责任清单、人事任免、审计相关政府文件网上公开、行政执法公示、审计执法依据、审计机关权限、审计程序、审计执法纪律、权力运行流程、权力与责任清单、举报监督方式、审计法律法规、常用财经法规等。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未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我局对形成的政府信息实现了依法、有序公开,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虽然在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做了一些工作,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人员不足等,致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不够完善。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和提高: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三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工作,要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确保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审计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逐步探索形成工作规则。

三是在局内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强局内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与自觉性。

 桂林市审计局

2019年1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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