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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审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查工作的通知》(桂审责[2018]151号)的要求及市政府领导的指示,请各单位就《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2017]-8)中确定的审计整改任务清单内容持续抓好整改工作,并做好迎接自治区相关部门督查准备工作。请各单位将截至2018年8月31日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报告(包括整改措施、完成进度、整改成效等方面内容),于2018年8月31日上午下班前送达我局(包括纸质版,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刻成光盘),以便我局汇总上报桂林市人民政府审定后反馈自治区审计厅。
备注:因该事项属于涉密范围,请各相关单位于2018年8月22日下午17点前派员到我局2204室领取审计整改任务清单内容。
联系地址:临桂新区发改大厦南楼2311室或2204室
联系人:丁峰璐
联系电话:177 7732 6659
附件:
需要报送整改材料的有关单位名单
桂林市审计局
2018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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